离婚协议是解决离婚问题的重要文件,也是离婚程序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因为它规定了离婚的各项事项。离婚协议一般由离婚当事人双方协商、拟定并签署,其中包含了夫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视权等内容。对于已经签约的离婚协议,其原件是必须保存的,但是复印件的存留也是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的。
首先,离婚协议的原件不同路径的存放风险都比较高,比如由于火灾、洪水、地震等不可抗因素导致原件的毁损、遗失,而备份复印件的存在就可以起到很好的保护作用。其次,在系统存储时,复印件可以方便检索和查找,也更加方便于利用。
但是在利用复印件时,需要注意的是,附有原件签字的复印件是可以有效使用的,并作为原件承认,但是若是无原件签字的复印件,仅是寄托某种期待而缺少法律实际效力的。特别的,对于未签署离婚协议的离婚案件,无论复印件如何,都并不能作为法律依据来处理。
综上所述,在保护离婚协议、方便存储、使用时,复印件是必须的。 但是,最好是在保证原件安全的情况下使用复印件,并注明其承认范围和限制。因此,建议离婚当事人在离婚协议签订后,除了妥善保存原件外,最好提前准备2份复印件,一份自留作为备份,另一份可作为公证和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等需要的文书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