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踪人员是指在一定时间内无法与亲友取得联系,人们无法知晓其下落和情况的人。如果失踪人员与伴侣已经达成离婚协议但是失踪人员没有参与签署,或者签署时没有真实意愿或不知情,那么离婚协议可能不具有法律效力。
在此情况下,失踪人员如何起诉离婚协议呢? 首先,他/她可以通过寻找失散亲友、报警寻找、到领事馆等途径寻找自己的下落,以便能够有法律地位,进而行使自己的权利。
如果已经找到失踪人员并确定其能够行使自己的权利,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离婚协议。这种情况下,需要提交相应的证据,比如失踪人员的身份证、人证、证人证言、法律文件等,以证明失踪人员没有参与离婚协议签署,或者签署时没有真实的意愿或是不知情。法院将会根据证据和事实,依法裁定是否撤销离婚协议。
总之,如果离婚协议没有真实意愿的参与,或者失踪人员在签署时不清楚协议条款的意义和后果,那么离婚协议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因此,失踪人员有权利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离婚协议,并恢复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