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指的是以公共部门的名义或者利用公共职务之机,将公共资金、财物或者其他财产挪作私用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是对公共利益的侵犯,同时也是对公共信任的背叛。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或者人民团体的工作人员,挪用、私分或者以其他形式挥霍国家资金或者非法占有国家资产,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以非法占有罪追究刑事责任。由此可见,挪用公款是属于刑事犯罪范畴的。
挪用公款的犯罪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群众的权益,同时也破坏了社会经济正常的运转和发展。因此,国家对于挪用公款的行为采取了非常严厉的制度和措施,对挪用公款的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追究和制裁。
总之,挪用公款是一种非常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它严重侵犯了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对社会的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对于挪用公款的行为,我们应该高度警惕,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