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书并不属于承揽合同。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一种合同关系,承揽人承担一定的义务和责任,按照约定的条件和限定的时间完成委托人所要求的任务,获得相应的酬金和利益。而拆迁协议书一般是政府与拆迁户之间的协议,目的是为了调节双方权益的关系,规定拆迁的条件、补偿金等事项,属于一种合同文书。
拆迁协议书是在政府进行城市建设、改造等需要拆除房屋时所采用的一种方式,其内容主要包括拆迁的目的、拆迁的时间、拆迁的范围、拆迁的赔偿等细节事项。拆迁户作为协议的一方,必须对其中的条款做出详细的解释和约定,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确保拆迁工作得以顺利完成。
总之,拆迁协议书并不是承揽合同,拆迁协议书通常涉及到政府和拆迁户之间的权益关系调节,而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一种合同关系,属于完全不同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