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是哪个领导层次,挪用公款都是不道德的、不合法的行为,更是一种违法犯罪的行为。公款本身就是由纳税人和社会各界提供的,是用于社会福利和公共设施建设用途的。领导任职,应该要遵守法律法规,加强公共财政管理,保护公共利益,妥善使用和管理公款。
首先,挪用公款违背了公正的原则。领导要恪守职责,依照法律规定使用公款。如果领导任意挪用公款,将会互相推诿、自相残杀,不公正就可能导致不稳定的局面。
其次,挪用公款不利于政府形象。公款是用于提供公共服务的资金,领导滥用公款后,会引起公民对政府的不信任和缺乏信心,导致政府形象的下降。
最后,挪用公款是一种违法的行为。领导挪用公款严重侵犯了公民的财产利益,不仅要承担国家法律法规的制裁责任,还要承担社会的非法打击和道德谴责。
综上所述,刚上任的领导绝不能挪用公款。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管理,遵守公共利益原则,维护公共财产安全,确保公款安全正确使用。这是领导应对新时代政治、经济、文化,尊重、保护和执行公共利益的最基本的职责。这也是领导必须为之努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