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自行协商达成的协议文件,在离婚过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例如,它可以规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和探视权、债务分担等问题。因此,对于离婚的双方来说,签署协议书是必须要的,但是是否需要两个人去签署呢?
根据中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必须经过夫妻双方自愿协议,法院裁定或者调解达成协议。这意味着,如果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自愿协议的结果,那么双方都必须签署协议书,并且签署时应当同时出席。否则,离婚协议书就无法生效。
当然,如果因为某些原因,离婚双方无法同时出席签署离婚协议书,也可以采取委托代理人的方式来完成签署。不过,在这种情况下,被委托的代理人必须持有双方的书面委托书,并且代理人挂号邮寄协议书时应当一同邮寄双方的委托书,以表明他是否有代理双方签署协议书的权利。
总之,签署离婚协议书时,离婚双方应当在同一场所出席签署,并且应当填写真实的信息,确保协议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果离婚双方不能同时出席,就必须通过委托代理人的方式来完成签署。如是申请的离婚协议书一定要经过法院审核才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