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父母离婚或分居,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如果一方想要更改孩子的抚养权,需要经过以下步骤:
1. 协商解决:如果双方离婚协议或判决书中有约定孩子交由一方抚养,但由于种种原因,该方无法或不适合抚养孩子,可以先尝试与另一方进行协商,商讨是否可以更改。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共识,可以签订书面协议,然后到当地派出所、公证处或人民法院办理协议公证手续。
2. 起诉法庭:如果协商无果,可申请起诉孩子抚养权的诉讼。在起诉过程中,可以提供与孩子抚养权有关的证据,如孩子的家庭环境、学习情况和身体状况等。法官将根据孩子的最大利益原则进行判断和裁决。
3. 实行法院判决:如果法院判决更改抚养权,需要执行法院通知书,交由公证处进行公证,告知原抚养人和孩子,然后再前往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变更户口登记信息。
更改孩子抚养权是涉及到孩子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慎重考虑,并遵循法律规定,最大程度保障孩子的权益和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