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指拆迁后政府为被拆迁人提供的一种住房补偿形式。征收拆迁安置房的税费与普通房屋的征收税费不同,具体如下:
1.土地增值税:根据相关法规和税种规定,对于居民用地,只有超过首套普通住房面积或超过60平米的土地,才需要交纳土地增值税。而对于拆迁安置房,如果原房屋已经交纳了土地增值税,则拆迁安置房不需要再次交纳。
2.房产税:拆迁安置房是属于政府提供的一种房产补偿,不属于个人所有,因此不需要交纳房产税。
3.契税:拆迁安置房的契税比普通住房低,因为政府提供的拆迁安置房属于一种住房补偿形式,不需要交纳土地使用权。
总的来说,拆迁安置房的征收税费相对普通房屋较少。对于被拆迁者来说,除了政府提供的拆迁安置房外,还可以选择现金补偿或者选择其他住房形式,如购买二手房等。在进行选择时,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保自己的利益得到最大化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