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个人或家庭依法取得的用于建造住房和生产经营的土地,一般由集体所有权单位依照国家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划拨。由于宅基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土地法规定收回后再划分下来的,所以用途受到严格的限制,宅基地上的房屋也不能进行买卖。
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财产所有制,但宅基地的法定所有人是农村居民个人或家庭,他们只能建造自住房屋和必要的生产经营用房。而且,宅基地属于永久基本农田,不能进行买卖、抵押和转让。如果存在违规行为,属于非法用地,将面临严厉的查处和处罚。
此外,也有一些人可能误解拥有宅基地的权利,认为可以在上面建楼,再进行出售。这种做法是违法的,不仅会损害农村土地的稳定,而且也不存在法律依据。
在实际操作中,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进行有偿转让。但是,这种转让是有条件的,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和当地政策,并且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综上所述,农村宅基地建楼出售是不可取的,不仅涉及法律规定,而且也不符合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为了保护农村土地资源和宅基地农户的利益,应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政策,合理利用宅基地资源,促进农民增收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