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国家或地区,社会已经开始逐步转向认可父母之间实现平等分担家务和财务责任的模式。因此,即使有一方没有工作,也有可能获得抚养权。
从道德和人权的角度来看,一个人是否有工作不应该成为判决抚养权的决定因素。因为父母的责任是按照他们的能力和照顾孩子的需要来分担的。如果一方没有工作但在家照顾孩子,那么他们贡献的时间和劳动也应该被计算在内。
例如,在美国,法官会依据抚养权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来作出判决。基于孩子的需要,抚养权可能会判给那一方父母,无论他们是否有工作。
当然,一方没有工作会面临财务和时间上的限制,从而使得抚养孩子变得更加困难。在这种情况下,法庭可能判定该父亲或母亲有责任找到工作或其他形式的收入来支持孩子。即使一方没有工作,他们也有责任为孩子的生活提供必要的支持。
总之,一方是否有工作不应成为判决抚养权的决定因素。抚养权应该基于孩子的最大福利原则,并考虑到父亲或母亲贡献的时间和劳动。即使一方没有工作,他们仍有责任为孩子提供必要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