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抚养权是指一个孩子在离婚或家庭矛盾中,由法院判定由哪一方负责照顾和抚养孩子的权利。一旦法院做出了裁决,抚养权一般不会轻易更改。不过,如果发生了一些特殊情况,孩子抚养权也是可以再要回来的。
首先,如果原抚养人不能履行抚养义务,例如不履行监护职责、不为孩子提供必需的生活费用、教育、医疗等,那么法院会考虑将孩子抚养权交还给原来的抚养人。这种情况下,法院会先行评估新的抚养人是否有能力承担此次抚养任务。
此外,如果原抚养人的生活状况发生了变化,例如搬迁、暂时失业、生病等,导致不能履行抚养义务,那么也可以通过重新申请抚养权,将孩子抚养权交还给原来的抚养人。
最后,如果原抚养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或涉及到孩子的身心健康,例如虐待、遗弃、疏忽等,那么法院也可以考虑撤销原抚养人的抚养权,交由其他合适的人抚养孩子。
总之,孩子抚养权的重新申请要基于具体情况,一方面要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原抚养人确实存在问题,另一方面也要有一个合适的新抚养人。因此,重新申请孩子抚养权需要仔细评估和策划,并在法律程序上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