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处并不提供离婚协议。婚姻登记处的职责是办理婚姻登记和解除婚姻关系手续,而离婚协议则是离婚双方自行协商所达成的协议书。离婚协议是离婚的重要文件之一,包括离婚双方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赡养、探望等事项的约定。离婚协议起到规范离婚双方的行为、减少离婚纠纷、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的作用。
在实际操作中,离婚双方需要自行起草离婚协议,或者委托律师进行起草。一般来说,离婚协议需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财产划分、子女抚养、赡养等。离婚协议的起草需要注意事项,比如说离婚协议需要合法有效、合理公正、没有不当限制;离婚协议需要各项约定全面明确,不能存在故意遗漏或者虚假记载等问题。
总之,在离婚过程中,婚姻登记处只是提供解除婚姻关系的行政手续,而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自行协商达成的重要文件,需要双方共同签署并保存好相关证据。离婚双方在起草离婚协议时要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确保自身不会受到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