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处并不会提供离婚协议,因为它只是一个负责登记婚姻和解决婚姻登记问题的机构。离婚协议是由离婚双方在离婚前达成的协议,它是离婚的法律凭证之一,而不是由婚姻登记处提供的证明文件。
通常情况下,离婚协议是由离婚的双方或者双方的律师起草的,它中的具体内容包括离婚双方达成的分财产、抚养子女等方面的协议。离婚协议需要在离婚程序中提交给法院进行审批和确认,只有法院确认无误之后,离婚协议才能起到相关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是离婚程中最为重要的一环之一,所以离婚双方应该慎重达成协议,并且要遵守协议所规定的内容,以便能够顺利地完成离婚过程,使各方都获得自己应得的权益。如果您需要离婚协议,可以咨询律师或者法律服务机构,帮助您制定合适的离婚协议,并确保它能够得到法院的认可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