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确权三权指的是宅基地权属权、使用权和收益权,也称为三权分置。
首先,宅基地权属权是指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在过去,农村宅基地普遍都是集体所有制,村委会有管理和分配的权力。然而,由于不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缺乏制度保障,宅基地常常发生征地拆迁等问题,导致农民的土地被占用或者剥夺。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改革政策提出了宅基地权属分置,即将宅基地的权属权分离出来,让农民拥有实际的地产权。这样,农民便能够享受自己劳动所得,而不会因为权益的不确定而遭受损失。
其次,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居民能够利用宅基地的使用权。这将宅基地的管理交由村民来负责,因为他们对这片土地比较熟悉,同时也从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提高了农村土地的使用效率。
最后,宅基地收益权指的是宅基地收益归属的问题。宅基地的产生往往随着人口的增加以及生态环境的改变,像在一些城市的产生,而且宅基地收益权的划分非常重要,不仅能够确保农村居民的合法权益,还能够激发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保障农村的稳定发展。
综上所述,农村宅基地确权三权是改革政策为保障农村居民的合法权益所提出的一项政策,通过确权立好了规矩、扫清了障碍,解决了拆迁和征地等问题,有利于农民的土地保护和农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