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达成离婚协议,并在离婚登记时向民政部门提交。因此,在一般情况下,民政部门会对离婚协议进行存档,以备后续参考和查询。
根据不同地区实践,民政局存档离婚协议的情况可能存在差异。比如,在某些地方,民政局只会存档居民区内的离婚协议,而不会存档在其他地方离婚的协议。此外,民政局存档离婚协议的时间也可能存在差异。
无论如何,由于离婚协议是离婚登记的必要条件,民政局都会对离婚协议进行存档。这种存档可以方便离婚双方及后续的相关部门随时查阅离婚协议内容,确认其有效性和合法性。另外,存档离婚协议也可以作为衡量某项政策措施的成效的参考材料。因此,离婚协议的存档尤其重要。
总之,民政局会对离婚协议进行存档。具体存档政策因地区而异,需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行考虑。离婚协议的存档可以更好地保护双方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家庭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