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法律中,时孩子的抚养权主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作出规定。依据该法,离婚后的子女抚养权,原则上应该由双方父母共同处理,但如果一方父母不能履行相应的抚养义务,或者因其他原因,离婚双方父母未能达成协议,那么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子女的年龄、身体健康及个性特点。
2.双方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及教育和抚养能力。
3.双方父母是否会给予子女身心的照顾,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等。
4.子女所属的社会文化环境、居住条件等。
5.对子女的抚养需求。
6.对子女的社会环境、学校环境等教育条件的考虑。
7.其他方面的实际情况。
如果双方父母无法达成共识,或者其中一方较为恶劣,不愿意承担抚养义务时,法院可能会判定其中一方为抚养人,另一方为监护人,由监护人支付抚养费,定期与抚养人会面,探望孩子等。
总之,判定抚养权的原则在于确保孩子能够在健康、安全、和谐的环境中成长,并得到完善的教育、爱心照顾。因此,离婚双方应该尽可能达成协议,避免给孩子带来矛盾和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