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改协议是指政府为了进行城市重建、城市规划等工作,在拆迁一些老旧、危险、违规建筑时向被拆迁人提供的补偿措施。该协议中会列明被拆迁人获取的补偿方式、补偿数额、使用年限和物业管理等相关条款。 在该协议中明确规定,“拆迁补偿款仅限于受益人自用,并不得转让、转借、出租,也不得炒作、恶意中介等违规行为。”因此,拆迁房改协议是不允许买卖的。
其实,政策明确的规定也是合情合理合法的。首先,拆迁补偿款旨在为被拆迁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及安置所需,而不是为被拆迁人提供炒房的机会。如果允许拆迁补偿款买卖,不仅违背了政策初衷,而且也会造成房价的炒作,从而导致城市房地产市场的不稳定。其次,拆迁补偿款是政府的公共经费,不是被拆迁人的私有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允许拆迁补偿款买卖,会导致公共财产的滥用,使“公”的权益受到利益集团的侵占,而不利于社会的公正与发展。
总之,拆迁房改协议是有法律、法规限制的,禁止任何形式的交易行为。任何人在进行拆迁房改协议的时候都应该认真阅读相关条款,遵循法律规定,不要进行私下炒卖。只有以公平的价格、公正的手法、公开透明的流程进行房屋买卖,才能维护个人合法权益,并为城市规划与建设提供更好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