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同居协议书
甲方(男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女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甲、乙双方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为避免住房问题带来的麻烦和纷争,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另行签订本离婚同居协议书,如下:
一、双方同居的住房问题
1、双方同居过程中,住房的产权归属为:甲方名称:甲方做出明确说明。
2、无论是房屋租赁或是房屋出售,所有费用都应由各自支付。
3、由于双方目前身份为离异状态,不建议甲、乙相互搬迁至对方居住地,以免带来不必要的纷争。因此,甲、乙未来将各自寻找符合自身经济能力和生活需要的住房。
4、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共同居住,双方需达成书面共识或签署新的协议书予以确认。
5、如果甲、乙各自购置住房,并考虑在生活方面有需要共同居住之处,则应自行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所有费用的支付应由各自负担。
二、双方同居的家庭开支问题
1、在双方离婚后,家庭开支必须由各自负担。各自应负担的开支主要包括:住房费用、水电费、燃气费、物业费以及婚前婚后的贷款等。
2、如有孩子,双方在未达成新的协议前,暂由乙方照顾并承担相关费用。
三、其他约定
1、双方在居住期间,不得在相互的家庭生活和服务方面提出过分、任意或不实切的要求。如果乙方在居住期间要求甲方给予某些生活和服务方面的援助,甲方可以自愿协调并予以帮助。
2、双方离婚后,如果有其他重要事项需要修改,则需要双方共同商议并修改协议书。
3、本协议书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