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所达成的协议,其中包括赠予这一方面。但是,在协议签订后,如果赠予方的意愿发生变化,其是否还能取消这个赠予呢?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赠予是具有自愿性的行为,因此,如果赠予方本人明确表示要取消赠予,就可以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取消。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协议中规定了取消赠与的条件或限制,就需要依照协议的规定进行处理。
此外,如果离婚协议已经生效,取消赠与就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通知受赠人、撤销权利登记等。如果赠予方未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取消赠与,对于受赠人来说,赠品仍然是合法的,其权利和利益不会因为赠予方的意愿而受到影响。
因此,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双方应该慎重考虑其中包括赠予在内的各项内容,同时建议咨询律师,避免在协议签订后出现纠纷和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