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挂户协议是指国家为了实施城市化进程和公共建设,对城市土地使用权人的物权、权利和利益进行强制性征收而签订的一份协议。拆迁挂户协议在立法上属于特殊性协议,其效力的时间限制相对较长,具体如下:
1. 按照现行法律规定,拆迁挂户协议的效力期不得少于20年,但不得超过50年。也就是说,签约后的20年内,协议具有法律效力,足以维护双方的权益。
2. 在协议生效期间内,且拆迁后未得到合适的安置和补偿的居民,可以以协议作为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补偿或者重新安置。因此,协议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够保障挂户的利益。
3. 对于协议生效后,国家实际未实施拆迁、未进行开发建设,或者开发建设的占地率、开发效果等未达到协议约定的情况,挂户可以依据协议的约定,向国家要求补偿或重新安置等。
4. 在拆迁之前,如果拆迁局有隐瞒、欺诈、恶意串通等行为导致挂户签订协议受损,挂户可以要求撤销协议。撤销的时间,应该是签订协议后的合理期限之内。
总而言之,拆迁挂户协议的效力期限是具有一定灵活性的,双方签订协议后应遵循协议条款执行。如果协议的执行过程中,出现国家的违约行为,挂户可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