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法律中,一旦协议离婚已经达成并正式生效,双方就无法更改离婚的事实。因此,离婚协议离婚实际上是不可逆转的,一旦签署,就不能反悔。这一点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七十九条规定:“离婚协议的内容应当结实,依照法律规定确定夫妻的财产、子女抚养、探望、赡养等关系,一经达成,必须案件审判程序同意后方可解除。”
但是,如果是在协议离婚达成之前,双方因为各种原因想要撤销离婚,请律师帮助双方重新协商,制定新的协议,合法地解除了离婚意愿。如果双方没有正式签署协议离婚,就是协议离婚的初步步骤,还没到生效阶段,此时双方都有权利反悔放弃离婚。
然而,总体而言,协议离婚是各方主动选择并共同签署的,因此对于离婚协议内容的确定应谨慎考虑。离婚后双方的财产、子女抚养、探望、赡养等关系都必须在协议离婚中得到妥善处理和保障。只有在协议离婚之前和各方达成了合理的离婚方式,才能即刻离婚,否则阻止达成生效协议的起草将对离婚双方带来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