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抚养孩子是一个关键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离婚时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应由父母双方共同行使,但如果一方不能履行抚养义务,另一方有权独自行使抚养权。如果父母协商一致,则可以通过亲子协议来确定抚养权,但如果协商不成,则需要通过法院来判决。
在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抚养孩子的原则是以保障孩子的利益为最高准则。通常法院会考虑以下因素:
1. 父母的抚养能力和经济能力。如果一方父母抚养能力强、经济稳定,另一方父母抚养能力差、经济困难,则法院可能会判决前者获得抚养权。
2. 孩子的意愿。如果孩子已经达到一定年龄,有能力表达自己的意见,并且意见符合孩子的福利和安全,法院会优先考虑孩子的意见。
3. 父母的人品和家庭背景。如果一方父母有虐待儿童、荒淫无度等严重问题,法院可能会判决对方获得抚养权。
4. 父母的地理位置和工作情况。如果父母在不同的城市,且两人都很忙,可能会依据孩子的利益来安排出行、居住和抚养时间等。
最终,法院判决出的抚养权可能是一方单独获得,也可能是双方共同行使。无论如何,父母都应该履行好抚养责任,保障孩子的生活和发展。如果父母还存在其他争议,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