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财产分割、抚养子女、赡养父母等问题达成共识,并向法院提交协议书,经人民法院审核认可后,判决离婚的一种方式。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协议离婚的效力同不抵抗、不上诉判决的效力一样,具有最终和不可撤销的特点。因此,协议离婚后,双方当事人不能再重新提起诉讼。
不过,在有些特殊情况下,可以再起诉讼。如下:
1、协议离婚成立后,当事人发现对方隐瞒财产情况,导致分割不公,可以重新起诉要求重新财产分割;
2、协议离婚成立后,子女成年后与抚养父母关系不和,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3、协议离婚成立后,当事人再婚后对所协议分割的财产不满意,要求重新分割;
4、协议离婚成立后,当事人在协议离婚中未涉及到的财产纠纷上起诉,如共同借款纠纷等。
总之,协议离婚后再起诉讼需要具体分析具体情况,因为法律是针对特定情况作出规定的,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判断。双方离婚后,应当保留好签署离婚协议的原件和副本,以防再次起诉时需要提交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