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是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市之一,农村宅基地制度的推行,为当地农民提供了建房用地的有力支撑,进一步增加了农民的土地收入。但是,对于宅基地是否能够买卖的问题,却存在着一定的争议。
首先,根据中国现行法律规定,宅基地的使用权只能在家庭成员之间流转,不能通过买卖方式转让给外部人员,也不能将宅基地作为抵押物或者出租给外部人员,这被称为“宅基地不能买卖”的原则。
其次,仙桃市政府于2001年出台了《仙桃市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之时不得转让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得将宅基地出租。”这一规定是为了保护当地农民的利益,避免宅基地被非法转让或出租,导致农民失去自家土地。
但是,实际操作中,仙桃市农村地区仍有个别农民将宅基地以无形资产、变相转让的方式,出现了违反法律法规情况,这也引起了城乡之间的社会矛盾。
综上所述,尽管仙桃农村宅基地不能被买卖,但是它的使用权可以流转给家庭成员,即使是房屋转让或者继承,也必须遵循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管理规定。在实际操作中,政府部门应该加强宅基地管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在避免房屋建设和土地使用上出现纠纷的同时,充分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村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