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和房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它们之间没有直接的关系。抚养权是指针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包括孩子的教育、健康和生活方式等方面。而房产权则涉及到不动产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等等。
然而,在离婚案件中,抚养权和房产权可能有一定的联系。根据中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后夫妻双方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应当依法平均分配。而房产是夫妻双方最常见的共同财产之一。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如果不能就房产的归属达成一致,可能会需要法院进行裁决。此时,抚养权可能成为裁决时的考虑因素之一。如果孩子居住在某一方所拥有的房产内,并受到了足够关爱和照顾,法院可能会更倾向于将该房产判给抚养孩子的一方。
另外,在夫妻一方因故离世后,抚养权和房产权也有可能出现联系。例如,夫妻双方都没有遗嘱,一方去世后留下了未成年子女。此时,抚养孩子的一方有可能会成为该房产的继承人之一,具有一定的房产权。
总之,抚养权和房产权之间的联系并不直接,但在离婚或者故意后的继承案件中,两者有可能相互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根据事实情况来判决,以保障未成年子女的权益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