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的婚姻法,离婚协议是一种以自愿为基础的、双方达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其内容可涉及夫妻财产分割等方面的内容,其中包括夫妻共同拥有的房产。
但是,离婚协议中约定的房产归属,需要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如果双方约定该房产只归属于一方,那么该方就可以拥有该房产所有权,并且可以对该房产进行自主支配。所以,如果离婚协议中约定某个房产只归属于一方,那么该方就有权利将该房产出售。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该房产系另一方名下所有,且离婚协议中未约定该房产归属,那么该房产并不是该方的私人财产。在此情况下,该方无权将其出售,否则将触犯法律。
因此,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房产归属的时候,一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明确的约定。同时,在协议签订后,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确保该房产所有权变更为约定方的所有。
最后,提醒各位夫妻,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一定需要慎重考虑协议内容,并及时咨询律师的意见,以避免产生法律问题和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