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自愿协商离婚内容并达成一致意见后共同签署的法律文书,适用于自愿离婚。下面是拿离婚协议书需要的手续:
1. 离婚协议书的起草:离婚协议书是一份法律文书,必须由有资质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起草。夫妻双方应共同商议离婚的事项,并将协议内容书面化,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望等方面的内容。
2. 离婚协议书的签署:双方签署离婚协议书,并加盖公章或个人(夫妻双方)印章。在签署离婚协议书之前,夫妻双方应确认协议书的内容没有出现差错或遗漏,签字之后无法修改。
3. 离婚协议书的办理:签署完离婚协议书后,夫妻双方需要将协议书提交到当地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和确认。法院确认后,将给予结婚登记机关指示解除夫妻关系的命令。
4. 民政部门受理:夫妻双方获得人民法院的协议书确认后,可携带结婚证、身份证等资料,到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
总之,拿离婚协议书需要夫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由具有资质的律师起草,然后签署并提交到法院审查确认,最后办理民政部门的离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