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确权的实施,涉及多个部门的协同配合,主要责任部门是国土资源部门和乡镇政府。
国土资源部门是主体责任单位,其职责包括:对宅基地的权属进行登记、确权和备案;对宅基地的面积、位置、用途进行核实;开展宅基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等。此外,国土资源部门还需要对宅基地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查处和处置。
乡镇政府作为宅基地确权的实施单位和管理机构,负责宅基地的调查核实、核发证书、维护维修和建设管理等。同时,乡镇政府还要协助国土资源部门对宅基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查处和处置。
除此之外,农业农村部门、民政部门等行政管理机构也需要在宅基地确权工作中承担相应的职责。农业农村部门需要协助国土资源部门开展宅基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宅基地同意农户的相关申请。而民政部门则需要对宅基地的扶持政策进行宣传和实施,对需要帮助的农户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综上所述,农村宅基地确权是一个需要多个部门协同合作的复合性工作,只有各个部门各尽其责,协调配合,才能够确保农户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推动农村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