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一种协议书,是离婚的协议文件,主要是由离婚夫妻在解除婚姻关系前制定的协议书,其法律效力是受到民政局的认可的。
一份完整的离婚协议书必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离婚协议的起草
离婚协议起草是离婚协议书的第一步。夫妻双方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也可以自行起草。任何一方可以提出离婚请求,经协商达成协议,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协议,就可以起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详细说明夫妻双方对房产、财产、孩子抚养等方面的协议,并签字确认。
二、离婚协议的审核
经离婚协议书起草完成后,需要进行审核。这也是民政局的一个重要职责。民政局将对协议书进行审核,负责检查协议书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协议书符合要求,民政局将予以认可并公正协议书。如果有问题,民政局将要求夫妻双方进行修改。
三、离婚协议的公证
离婚协议书审核通过后,需要进行公证。公正离婚协议书的主要目的是保证协议书的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书公证完成后,具有法律效力,且在家庭、财产等方面已经达成了协议。
总之,离婚协议书的制订与草拟是双方达成协议的基础,是离婚手续中最重要的环节。离婚协议书的认可与公证是离婚手续的必要步骤,由民政局进行审查确认,保障了协议的法律效力,双方应该在协议写成后尽快经过公证来完成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