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姐姐如果没有法定监护权,是不能代替父母抚养弟弟的,因为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必须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负责抚养和照顾。
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比如父母去世、被关押、离婚等,弟弟可能需要一个临时监护人来照顾他。这时,如果姐姐能够证明自己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和照顾弟弟的能力,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担任弟弟的监护人。
在这种情况下,姐姐需要在法庭上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自己的能力,比如家庭经济状况、工作状况、照顾弟弟的计划等。如果法院认为姐姐可以胜任担任弟弟的监护人,就会判决给姐姐担任监护人,并给予相应的监护权,包括照顾、管教、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弟弟的权利。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姐姐拥有弟弟的抚养权,也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弟弟的人权、教育权等,不能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道德,否则也可能会被相关部门撤销监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