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或个人,在具有公权力或管理权力的职务或工作岗位上,以侵占或虚构的方式,将公共财产用于不正当的私人用途。这种行为严重地损害了公共财产的安全和利益,对社会影响也非常恶劣,因此在很多国家和地区,挪用公款被视为一种犯罪行为,并且会受到严厉的处罚。
挪用公款的数额和是否构成犯罪行为是根据各国和地区的法律规定来判断的。如果超过了国家和地区规定的一定数额,则可被定为犯罪。在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挪用公款数额在三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就可以认定为挪用公款罪,而数额在三万元以下的情况则可能构成贪污罪或行贿罪。
在其他一些国家,其法律规定的挪用公款的数额也略有不同。例如,在美国,挪用公款的数额在1000美元以上就可以构成盗窃罪或欺诈罪。在英国,挪用公款的数额在200英镑以上就可以构成盗窃罪或欺诈罪。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挪用的数额不足以构成犯罪,也应该依法追究责任,进行相应的处罚。因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该严格遵守公共财产的管理和使用规定,保护公共财产的安全和利益。如果发现任何挪用公款的行为,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必须坚决打击并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