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法律中,婚姻关系一旦解除,子女的抚养权就是父母共同的权利。无论是父亲还是母亲,都有权利和责任去承担抚养孩子的责任直到孩子成年或者能够独立生活为止。
因此,如果女方离婚后想要重新承担孩子的抚养权,她必须证明她能够承担起这个责任,并且她有足够的能力、时间和精力去照顾孩子的成长。如果女方能够证明这些条件,法院会考虑给予女方抚养孩子的权利。
然而,女方嫁人后要求重新获得抚养权的情况比较特殊。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女方已经有了新的家庭和婚姻,她承担抚养责任时需要考虑到家庭和丈夫的意见。如果女方嫁人,重新申请孩子的抚养权会面临很多的挑战和困难。
另外,女方嫁人后要求重新获得抚养权也会影响到孩子的心理健康和成长。因为这样的行为可能会打乱孩子的生活和情感,并且对他们的成长造成负面影响。因此,在没有特殊理由的情况下,女方嫁人后要求重新获得抚养权是不符合法律规定和道德原则的。
总之,女方嫁人后要求重新获得抚养权是一个比较复杂和困难的问题,需要考虑到各种方面的因素。在这种情况下,女方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去判断是否能够重新获得抚养权。无论是哪种情况,都必须以孩子的身心健康为重,以法律规定和道德原则为准则,做出适当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