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双方一般需要见面,在国内多数地区,离婚需要在法院的司法程序下完成。离婚过程大概包括以下几个步骤:起诉、调解、判决。其中调解阶段通常是指双方当事人通过法院进行的协商。在协商阶段,双方要就离婚事宜进行具体协商和达成各项离婚协议。协议离婚意味着离婚双方达成了协议,比较充分的了解对方的意见、需求和要求,也就是说,协议离婚的结果是在两个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的。
在协议离婚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一般是要进行面对面的协商和讨论,只有在彼此协商达成一致后,才会进入到文书准备和法院审判的阶段。在协商阶段,需要涉及到离婚财产分割、抚养责任、探视权、离婚财产的处理等事项,所有这些事项需要离婚双方亲自讨论和达成协议。在达成协议后,需要委托律师或公证机构对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核,并最终在法院前进行确认和签署。
在实际过程中,双方见面协商是否必要,不能用“必要”或“非必要”来进行绝对评价,实际取决于个人情况。有些情况下,双方交往不好或者相互之间想要保持距离,也可以通过邮寄或公证的方式进行协商。但总体来说,见面协商可以更好地促进离婚双方的交流,能有效地避免潜在的误解和不清楚的事项,有利于协商达成更为准确和完备性的离婚协议。同时,面对面协商还可以让双方对离婚的具体事项和责任有更为深刻和全面的认识,有助于更好地化解矛盾和降低离婚带来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