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并不算一套房,因为它是一个土地使用权,而非实际的房屋。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在其家庭世居土地上划出一块固定的土地面积,专供其在上面建造住房、兴办农家乐、养殖等经济活动所使用的土地。它的使用面积一般不超过1200平方米,使用期限一般为30年,如果需要延长使用权期限,需要重新办理宅基地证。
与房屋不同的是,宅基地的法律性质更接近于“居住用地”,它的使用权属于农村居民集体所有,不能买卖、抵押和转让。此外,农民在宅基地上只能建造住房、兴办农家乐、养殖等经济活动,不得建造商业或非农业用途的房屋。
因此,尽管在某些地方,宅基地上的建筑被认为是“半房产”,但从法律上来说,宅基地不属于房产的范畴,不被视为一套房。在购房贷款、房产成套、产权交易等方面,宅基地的权益和房屋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