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在职务上有管理、支配、保管有关财物的人员,将公共财产据为己有或滥用公共财产,从而导致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损失。挪用公款的行为对于程度而言,其情节比较恶劣,其罪行也比较严重。那么,挪用公款8000元应该如何判刑呢?
首先,8000元不属于大数额,且未造成重大损失,因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挪用公款数额不足5000元的可以不予追究,不构成犯罪。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挪用公款行为合法,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
如果挪用公款行为确实构成了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上述行为的主犯可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罚金。因犯罪可以被追责,副犯和从犯也会根据不同的情况,受到相应的惩罚。
应该指出的是,是否应该追究挪用公款的刑事责任,除了具体案件的情况外,还取决于被查处者的认罪态度和是否赃款追缴,以及他是否能够积极退赃、补偿损失等情况。如果能够积极认罪并退赃,较低的判决也是有可能的。但是,如果行为恶劣,破坏公共利益,那么判决将会相应加重。
总之,挪用公款行为不仅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而且对相关部门的信任也会严重影响。因此,挪用公款的行为者不论搞多少钱,都应该依据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