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而如何证实未归还是关键之一。证实未归还最重要的方法是查明账户之间的转账记录,这可以通过银行或财政系统的开放平台来获取。而如果是涉及到现金的挪用,就需要依靠旁证(如证人证言、物证等)来证实。
除此之外,如果有个人或团体与挪用公款有关,就必须要调查他们的资产、房产、车辆等情况。这可以通过财产的估价、注册等途径来实现。
当然,证实未归还还需要了解到其他情况,如是否曾有过借款、是否有其他投资等。这些都是需要逐一进行查证的内容。
最后,还需要注意的是,在证实公款未归还时,要强调证据的原始性和完整性。因为这些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决定了证据的排除率。为了证明证据的完整性,可以补充完整一些缺失的记录或证人证言,并与具体的事件或报告相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