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签字只是离婚协议生效的其中一个步骤,它并不直接导致协议的生效。离婚协议书签字的真正意义是双方当事人签署离婚协议书后,表示双方都同意该协议的内容,并且表示双方都理解协议所要求的行动和责任。
根据中国婚姻法,离婚协议应当是书面形式并经过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当然还需要公证或者法院审核等手续。而其中的具体内容,则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和教育等方面。只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协议,在经过公证或法院审核和批准后,才会生效,并且具有法律效力。因此,离婚协议书签字在离婚协议生效中只是其中一个步骤而已。
签署离婚协议书可以减轻离婚过程中的争议,经济和情感损失,减少离婚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但是,离婚协议书只有经过法律程序的认定和检验后才能生效,才能得到它生效产生的实际效应,所以对于离婚协议内容的制定,需要双方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合理、公正、平等的判断和选择。只有在协议的签署、公证和审批等一系列程序完整而合法地进行后,离婚协议才会得到认可并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