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
原告 [姓名] ,性别[男/女] ,出生日期 [年月日]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现住址 [详细住址] 。被告 [姓名] ,性别[男/女] ,出生日期 [年月日]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现住址 [详细住址] 。
原告和被告系夫妻关系,结婚时间为[具体时间] ,婚姻关系已经发生破裂,情感已彻底破裂,故双方希望解除婚姻关系,达成离婚协议,但在达成离婚协议的过程中双方发生了争议。
一、离婚协议的纠纷
原告和被告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及赡养费的约定,双方存在分歧,并在和解谈判中未能达成一致。具体纠纷如下:
1.在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约定
原告认为,在离婚协议中规定了双方共同持有的房产的所有权仅归原告所有,并由原告负责偿还贷款。但被告不同意,认为房产所有权应该存在于夫妻双方之间,并且双方要平分偿还房贷的贷款。
2.在离婚协议中关于赡养费约定
原告认为需要被告每月支付1000元的赡养费。但被告认为1000元的金额太高,自己支付不起。
二、诉讼请求
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原告请求法院作出以下判决:
1.被告承担清偿该房产贷款的责任,并释放对房子的所有权;
2.被告每月支付1000元的赡养费。
原告特此请求法院判决以上诉讼请求,并承担本案所有诉讼费。
此致
敬礼!
原告: [姓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