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官,我是原告XXX,现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申请书。
我与被告XXX于20xx年结婚,经过数年的相处,我们发现自己的婚姻已经无法维持,原来的爱已经消失殆尽。经过多方考虑,我们决定以离婚来结束我们的婚姻,以便各自开展新的生活。
我们已经达成离婚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一、财产分割
1.我们有1套房产,该房产的产权归原告所有,被告在离婚后不再享有该房产的任何权利。
2.我们有一笔共同存款,根据协议,该存款将全部归被告所有,原告在离婚后不再享有该存款的任何权利。
3.我们没有债务,因此不需考虑债务的分配。
二、子女抚养
我们共有一位子女,现年5岁,子女抚养由原告承担。被告同意将子女抚养权交给原告,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包括支付子女的生活、教育、医疗等费用。
三、探视协议
被告有权在周末或节假日等合适的时候与子女探视,并承担相应的交通费用。
四、离婚费
被告同意向原告支付离婚费10万元人民币,原告接受后双方互不追索。
五、其他内容
对于上述协议,原告和被告均完全自愿,并经过认真沟通协商,没有欺诈、威胁、胁迫等不正当手段。双方各自有独立的律师,已经充分了解协议内容,并自愿履行该协议。
因此,我请求法院依法裁决,批准我们的离婚申请,生效后根据协议内容执行。感谢法院为我们婚姻走向更好的结束做出的公正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