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自愿协商达成的离婚协议,其内容主要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方面的协商。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往往是受限于相关法律规定和法律程序的。
在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夫妻协议离婚,应当到民政部门登记,取得离婚证书。”意思是说,只有通过民政部门的登记才能得到离婚证书,这样的离婚才是合法有效的。因此,如果离婚协议未履行或违反法律规定,被申请人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来要求履行或撤销协议,从而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离婚协议是一种合法有效的民事合同,双方在签订协议的过程中应保证诚实信用,遵守协议内容。离婚协议一旦签订,即产生了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按照协议履行自己的义务。
虽然离婚协议书有法律约束力,但其约束力并不绝对。一些协议因其违反法律规定、公序良俗等原因,被视为无效协议,例如未经民政部门登记的协议离婚、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和抚养权的处理等方面都需要尊重法律的规定和判例的普遍适用性。
因此,尽管离婚协议书有法律约束力,但其具体约束力范围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来具体把握,并在协议签订前慎重考虑是否有利于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在律师或法律专业人士的指导下签署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