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在协商分割财产、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事项的过程中达成的一种协议书,它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约束离婚双方的行为。尽管法律对离婚协议书没有强制执行力,但是在实际生活中,离婚协议书对离婚双方还是具有很大的法律效力。
首先,在离婚协议书中确定的协议内容是根据双方共同的自愿达成的,离婚双方自愿声明同意遵守协议的约定是法律上有效的,双方都应该尽最大的努力去遵守协议的内容。如果协议内容明确、具体、合法,有法律事实、法律依据和法律约束,则具有法律效力。
其次,离婚协议书一旦签订就具有了法律效力,且具有不可撤销性,在法律上是有约束力的。如果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强制履行协议的内容。根据中国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书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一方拒绝履行协议的约定,法院有权强制执行协议内容,并可以通过强制执行手段来保护协议的权益。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书对离婚双方具有很大的法律效力,并且具有强制执行力。离婚协议书的基础是双方自愿、公平、合法的协议,协议内容是根据双方共同的意愿、根据法律法规制定的,在满足这些基础条件的前提下达成,所以说离婚协议书是有法律约束力的,可以约束离婚双方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