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在离婚前自愿达成的一种协议,其中包括分割夫妻财产、抚养子女等约定。离婚协议书签署后,双方都应当及时履行各自应尽的义务。那么,离婚协议书能否约束对方?
首先需要提醒的是,离婚协议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后由夫妻双方协议达成的离婚协议,除非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撤销或变更。所以说,离婚协议书对夫妻双方都有着明确的约束力。
当然,在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的前提下,离婚协议书能够约束对方的情况也并非绝对。如果协议中存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内容,或者是协议没有考虑到新情况的发生(比如一方的财产增值等),则离婚协议书的约束力就会大打折扣。
此外,在离婚协议书签署后的履行过程中,如果一方不能或者不愿意履行自己在协议中应尽的义务,另一方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来要求对方履行。例如,申请强制执行等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书对双方都有着约束力,但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同时在具体的履行过程中,需要双方积极合作,履行各自应尽的义务。如果不能达成协议,或者协议内容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