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费是由政府部门负责出资。具体来说,这个费用通常由国家发改委或在地方一级由市属民政、国土、房产等部门出资。
拆迁安置费是指拆迁或征地过程中,政府对被拆迁或被征地居民的补偿费用,包括房屋及其他财产上的损失等。这些费用的大小往往取决于拆迁的范围和被拆迁群体的人均平方米补偿标准。
在中国,拆迁由政府主导,拆迁安置费的出资也由政府部门承担。这种做法是为了保护居民的合法权益,同时确保政府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然而,由于拆迁安置费的出资涉及到政府的财政收支,对政府也存在一定的压力。因此,政府需要掌握好拆迁的节奏和力度,保证居民获得合理的补偿,又能控制拆迁费用的支出水平。
总之,拆迁安置费的出资方是政府部门,并且其金额应当合理、公正,保障拆迁居民的权益,是保证城市重建与土地利用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