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通常是离婚当事人在解决财产、抚养子女等事项时达成的协议书,是在双方自愿协商下签订的协议,协议内容主要包括离婚财产分割、抚养子女、探望权、赡养老人等。那么,离婚协议书是否是庭审依据呢?通常情况下是可以作为庭审依据的。
在有些情况下,离婚协议书虽然是在双方自愿协商下达成的协议,但是其内容却可能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比如,离婚协议中规定夫妻离婚后财产分割不公平,或者协议中存在损害子女权益等情况,这些情况如果被法院认为是违法的,那么离婚协议书就不再作为庭审依据了。
此外,如果离婚协议书涉及到的事项过于复杂,尤其是在财产分割等方面,往往需要经过法院的审核和确认,才能获得法律保障。因为在一些情况下,离婚双方在协商时存在不平等地位,也有可能是其中一方被逼迫或欺骗,从而达成了不公平的协议,这些情况下离婚协议书同样不被认可。
总的来说,离婚协议书是可以作为庭审依据,但具体情况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时,需要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在协商过程中需要注意不要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否则法院将有权拒绝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