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是指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中,用于居住的固定的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供给农村居民住房的土地。据国家法规规定,广西农村宅基地面积应该不少于60平方米,但具体面积大小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在农村居住条件较差或土地稀缺的地区,宅基地面积可能会适当增加。
此外,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还有一条特殊的规定:宅基地为非农用地的农户,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300平方米。这是因为很多壮族乡村有传统的“夫妻共同住宅”的习惯,即一家人会一起住在同一个房屋中,因此面积过大不仅浪费地力,而且可能会对传统社会关系造成影响。然而,在农业生产经营需要的宅基地面积,以及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向非农户供给的宅基地,其面积可以比300平方米大。这样的规定,不仅体现了当地文化传统,也可以从一定程度上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
总之,广西农村宅基地面积的大小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文化传统来进行规定,满足农民生产生活的需要,也要遵循资源合理利用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