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的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依法及时登记信息,取得国家注销集体所有制的土地使用权,分配到自己名下的土地,用于自己或家庭居住或生产的用地。据有关规定,宅基地的使用权属于宅基地承包人,而承包人可以将其宅基地转让、赠与或者抵押等。但是否可以进行租赁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宅基地不允许进行固定租赁。即意味着,只有宅基地承包人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而非使用权的所有权。因此,承包人无法将其土地出租给他人。
另外,重庆市政府于2015年发布了《关于全面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宅基地大力发展集体经济性质项目,鼓励农村宅基地承包人集体提供农村休闲农业、民宿、农家乐等服务。这一政策措施不仅能为农村居民提供多样化的服务,也能有效提升宅基地的利用价值,使其实现“轻资产化”运营,获得更大的收益空间。
总之,重庆市的宅基地承包人无法将其土地出租给他人。但可以通过集体经济性质的项目提高宅基地的利用价值,从而实现更高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