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是离婚手续的两个重要文件,离婚证是证明夫妻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的证明,而离婚协议则是规定双方离婚后所需遵守的约定,是夫妻离婚过程中必须签署的文件。
一般情况下,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会被保存至各自的档案中,并备有多份复印件,因此如果遗失或者损坏,需要重新补办。
首先,如果是离婚证的遗失或者损坏,需要到当地婚姻登记处办理补办手续,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和离婚证遗失或者损坏的证明,比如报案证明、照片等,然后按照婚姻登记处的程序重新办理离婚证。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相关规定,离婚证一旦补办,会在证明上注明“补办”字样。
其次,如果是离婚协议的遗失或者损坏,可以由夫妻双方重新签署一份协议,然后在当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也可以在法律机构重新起草一份离婚协议,签署后在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以证明协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总之,离婚证和离婚协议的遗失或者损坏并不能阻碍夫妻离婚手续的进行,只需要进行一定的补办或者重新签署和公证手续即可。同时,在签署和保存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时需要妥善保管,防止遗失或者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