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指具有农村土地使用权的农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通常所处于农村的核心区域。它既是农民居住的场所,也是农民家庭经济自给自足的主要来源,同时也是保障农民权益的重要基础。
关于农村宅基地的分割与出售,目前的法律法规规定如下:
1.农村宅基地不得出售个别分割。
2.农村村民委员会应当建立宅基地使用登记制度,登记宅基地使用者。
3.宅基地确权登记完成后,宅基地使用权人有用益物权,并享有宅基地使用权。
综合以上规定,农村宅基地不得分割或出售个别部分,属于集体土地的一部分,其使用权只能是农民集体所有。因此,私自拆分和买卖宅基地是违法行为,是不被法律认可的。
但是,如果要对农村宅基地进行权属调整或利用,则可以依照相关程序进行有形的权益转让。比如,在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同意之后,可以把宅基地在村集体范围内进行调整。在调整后,村集体可以将宅基地出租或承包给农民或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合理利用。这种权益调整或利用是合法的,合规的。
值得注意的是,农村宅基地租赁和承包所得的收益必须通过村委会集体账户进行统一管理,用于集体建设和公共服务。同时,农民也应当依法缴纳租金和承包费,并且遵守集体的草原使用和庄稼种植等规定。
总之,在农村宅基地的权属调整和利用中,必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核和批准,并且须符合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目的,保障农民利益,促进经济发展。任何非法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