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尽管未成年孩子对自己的抚养权具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直到18岁,这些孩子还是受法律的保护和监护。 在某些情况下,孩子可能会对自己或父母的生活状况、所在地或其他相关因素感到不舒服,从而要求变更抚养权。下面,我将分别从孩子与父母角度探讨此问题。
一、孩子角度: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意见在决定抚养权变更方面应该得到重视。在家庭争议时,孩子的意见是最重要的指导原则之一。然而,孩子的意见并非单一的、绝对的,它要考虑到孩子的成熟度、意愿真实性、是否受到父母的影响等因素。因此,如果孩子的抚养权变更申请合理、可行、诉求真实,法院会基于其保护孩子利益的原则,考虑孩子的意见并进行相应的安排。但如果孩子申请是出于其他目的,如动摇父母的婚姻关系、避免其中一方权责等不健康的动机,法院将不予受理。
二、父母角度:
根据我国《婚姻法》等法律规定,父母有权共同决定未成年子女的居住、教育、医疗等问题,但如果一方父母因工作、生活等原因无法履行抚养职责或战争、自然灾害等原因无法履行抚养职责,或者因其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抚养职责的情况,则另一方父母可以提起变更抚养权的申请。此外,如果孩子认为另一方抚养母亲对其构成威胁或存在其他严重障碍,如性虐待、家庭暴力等,法院会考虑变更抚养权的申请,其中原因必须真实可信、证据充分,否则申请将被驳回。
综上所述,在理性合理的情况下,未成年孩子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要求变更抚养权,并对对方父母提出制约要求。法院会以保护儿童利益为出发点,考虑申请方的合理请求,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变更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