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的执行地是由离婚双方约定的地点,一般来说,离婚协议的执行地应当是原告或被告居住地或者离婚诉讼地。如果离婚协议中没有规定执行地,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协议的执行地应当是合同签订地或者合同中约定的履行地。
执行地的选择对于双方的权益来说至关重要。一般情况下,当离婚协议中的事项涉及到财产分配、抚养子女等方面时,执行地应该是离婚诉讼地。因为离婚诉讼地是最具有审判权威的地方,能够更好地保障双方的权益。另外,如果离婚协议中有外国元素,则执行地应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选择。
总之,离婚协议的执行地的选择取决于双方的约定以及具体情况。双方在签订协议之前,应该慎重考虑执行地的选择,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在执行离婚协议时,双方应该严格按照约定履行,如有违约情况,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救济。